MBA-金融1:企业的本质

2016年6月3日22:43:02MBA-金融1:企业的本质已关闭评论

企业为什么存在?金融学家们认为,存在的唯一目的是为其所有者实现利润最大化。在追逐财富的过程中,人们组建企业的方式各有不同。

MBA-金融1:企业的本质

在美国普遍采用的基本合法业务结构有3中。根据业务复杂程度的不同、债务责任的优先级和所有者出于税务安排的考虑,选择不同的业务结构。

独资

独资通常被称为独自所有。是指个人所有的或夫妻店式的模式,独自享有利润,独自承担无限责任。

如果经营不善,个人的财产可能会被用来抵押还债。这种企业的结构简单,很像大学生打工买些小东西,无需登记注册。这类收入和个人的其他收入加在一起纳税。这种企业不是单个的合法实体,不可能再被分开出售,所以在金融市场上很难筹措到资金。

合伙制

几个人凑在一起成立商业实体时,多选用合伙制。与独资中的情况类似,合伙人按比例分得利润同个人的其他收入合并纳税。合伙制有两种不同的合伙方式。

第一种:普通合伙。只作为所有者的一般合伙人对经营承担无限责任。例:

1990年Laventhol & Horwath会计师事务所因审计失误导致破产,债权人追索了合伙人的个人财产。

第二种: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承担的责任仅局限于所投资的部分。这种“有限”合伙方式常见于房地产和石油勘探等行业。对不参与管理的投资者起到了保护作用。

在20世纪80年代末和20世纪90年代初,以及2008年,美国的房地产公司纷纷破产。由于许多合伙人采用的是有限合伙的方式,他们得以在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的情况下,丢下已投资却又根本租不出去的空荡荡的办公室。

MBA-金融1:企业的本质

普通合伙方式的缺点是把自己和项目绑在了一起。和独资企业一样,为此类企业融资非常困难,出让股份也不容易。

公司

公司是指有明确注册地点、独立于投资所有者的法定实体。从法律上看,公司等同于一个独立经营的个体。实体的资产和负债由公司控制,公司的所有者并不负责管理。和有限合伙一样,所有者对公司的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一旦破产,债权人不追究所有者的个人财产。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被分割成股票的形式。投资者可在金融市场上,例如证券交易所等买卖股票。投资者买卖股票时不会打断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转。

投资者的权益由公司管理层和公司董事会代表。当公司又追加资金的需求时就会增发新股。无论投资者是积极参与还是被动接受 ,其个人的财产都不会受到公司债务的牵连。

这种公司形式的企业结构缺点是,投资者被双重征税。公司也和个人一样,都必须纳税。股东从公司分得的红利,又再一次被视为股东的个人收入而需重复纳税。

MBA-金融1:企业的本质

公司还有两种其它的特殊形式:一种是会计师和律师成为C类公司(普通公司)的形式,另一种是S公司的形式,这里不展开说明只作为了解。


如果您觉得不错,请点击
长按图片-识别图中二维码-关注

  • A+
所属分类:M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