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谈薇娅税案:让犯错的纳税人“吐血”又以认罚免除牢狱之灾,让创业可持续_黄薇_税务_企业

2021年12月22日08:01:12贾康谈薇娅税案:让犯错的纳税人“吐血”又以认罚免除牢狱之灾,让创业可持续_黄薇_税务_企业已关闭评论

贾康谈薇娅税案:让犯错的纳税人“吐血”又以认罚免除牢狱之灾,让创业可持续

来源 |贾康学术平台

作者 | 贾康

编辑 | 郑青春

编者按:近日,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查明,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依法对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如何看待网络主播偷逃税问题,企业应该如何提高防范税务风险能力?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对此税案发表了一些想法。贾康认为,发展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包括互联网+的数字化创新平台),应重视这个情况,可挑选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处理自己企业的税收实务,力求在降低企业负担的同时,提高防范税务风险的能力。

以下为原文:

我没有体验过网上直播带货活动的购买,但知道风生水起中近年薇娅式“带货女王”的热闹非凡——那也是疫情冲击、经济下行中,市场上的一道亮色。薇娅(黄薇)因偷逃税款被罚13.41亿元的消息上热搜后,有朋友询问我的看法,我愿根据现已可得的媒体公开报道内容,在此借网上信息渠道,谈一下自己的几点初步想法:

1.税务部门已依法向黄薇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随后黄薇很快回应:承认错误,愿自己承担一切后果。双方的态度都表现出相当高的理性程度:税务部门依法征税和处罚,对纳税人黄薇方面罚款的13.41亿元中,是区别三种不同情况分开按0.6倍、1倍和4倍合计而成的,体现了执法中追求的精准和内含的引导性质(主动补缴、主动报告的,处罚力度最轻);黄薇方面接受处罚,表示承担一切后果,显然也体现了其守法改错的态度。这使我回想起过去的刘晓庆税案等,纳税人方是以身陷囹圄、倾家荡产来作一轮收场的,而近年从范冰冰税案,到此次黄薇税案,显然严肃执法的“刚性”和人性执法的“温度”有了与时俱进的新结合,确使犯错的纳税人“吐血”,但又能以认罚避免牢狱之灾,这对于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增进税收文明和相关的社会和谐度,是体现着一种进步的。很快又听到新华社消息,近日已有上千名网络主播主动自查补缴税款。我觉得这是一种值得肯定的征纳双方良性互动。执法部门工作中的“刚性”与“温度”的结合,将有助于市场主体在“试错式创新发展”中“纠偏纠错”时,尽可能保持其创业创新的可持续性。

2.有关消息的表述,是“税务部门经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这一点很有启发意义。新经济的蓬勃发展(包括薇娅式直播带货的爆发式增长)依托着数字化,税务等政府部门的监管,也在依托数字化。以后整个国民经济的数字化运行和高质量发展,将带来政府和市场主体什么样的新式博弈来“正确处理两方关系”呢?可知,信息技术的创新是一定会与制度、机制的优化如影随形的(关心这一视角的朋友可进一步了解“金税工程”、“金财工程”、“数字人民币”等)。

3.从税法到实施细则,都具有十分明显的专业性,并客观地需要处理其相对稳定性和必要的“动态优化”的关系。流转税、所得税等合成的现代复合税制的专业性、复杂性,使发达经济体早已形成了“税收筹划”概念和相关的规范化供给体系,中国在推进现代化进程中,也已借鉴国际经验,出现了合法地作税务咨询与筹划的中介机构——它们以专业团队适应社会需要、服务纳税人,大前提是合法合规地利用税法与实施细则必然会有的“弹性”,来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为市场主体的“减负”服务。我建议,发展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包括互联网+的数字化创新平台),应重视这个情况,可挑选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处理自己企业的税收实务,力求在降低企业负担的同时,提高防范税务风险的能力。(本文经贾康授权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