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格力电器与奥克斯空调之间的专利侵权案,再度引发市场关注。这一次,法院判定格力电器需要赔偿奥克斯空调约1.67亿元。
对此 ,格力电器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案件仅是一审,格力已经提起上诉。而奥克斯相关人士则对媒体表示,公司无回应计划,未来会专注主业。
除了专利权纠纷外,近期格力电器的股价表现以及在新能源领域的布局,也被市场重点关注。继收购银隆新能源,进军新能源车电池领域后,格力电器又拟30亿元控股A股上市公司盾安环境,完善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的产业布局。
二级市场上,自去年12月初高点66.79元/股以来,格力电器股价已持续调整了一年,期间累计跌幅达到44%,市值蒸发近2000亿元。
被判赔偿奥克斯1.67亿元,格力电器回应:已上诉
5年时间过去了,格力电器与奥克斯空调之间的专利权纠纷,仍然没有熄火的迹象。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宁波中院”)的两份民事判决书显示,奥克斯空调起诉格力电器及甬格公司等两例侵犯发明专利权案审理终结,格力电器需要赔偿奥克斯空调合计约1.67亿元。
判决书显示,两份判决书均围绕一项名称为“压缩机”的涉案专利展开,原告均为奥克斯空调。该专利的专利号为ZL00811303.3,申请日为2000年8月11日,原专利权人为东芝开利空调系统株式会社。2018年,东芝将该专利的权利转让给奥克斯空调,并将针对转让前发生的第三方侵权行为追究侵权责任并获取损害赔偿的权利一并转让。
原告奥克斯空调称,格力电器使用上述专利制造侵权产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甬格公司等作为销售方,应当承担下架电商产品、承担诉讼费用等责任。
宁波中院于2019年1月受理上述案件后,被告格力电器曾提出管辖权异议,在被宁波中院裁定驳回后,格力电器不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后,再次被驳回、维持原裁定。
此外,格力电器曾两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对涉案专利作出无效宣告。2021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仅发文宣告该专利权部分无效。
宁波中院于2021年7月19日和2021年10月15日对上述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最终,宁波中院认为,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落入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和要求10的保护范围;根据司法鉴定、专利说明书及相关规定,格力的现有技术抗辩请求不成立;根据“侵权获利=侵权产品销售额*侵权产品合理利润率*专利对利润的合理贡献率”的计算公式、专家意见及相关法条,对原告就涉案专利相关的两个型号的空调产品所主张经济赔偿9600万元和7060万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这意味着,格力电器需要向奥克斯空调支付合计约1.67亿元的赔偿款。
针对上述事项,12月8日,奥克斯相关人士对媒体表示,公司无回应计划,未来会专注主业。而格力电器相关人士则表示,目前案件仅是一审,格力已经提起上诉。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格力电器相关负责人认为,涉案专利的日本同族专利的保护范围远远小于中国专利,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属单位专家判断,其中国专利不稳定,应该被无效。目前公司已经就该专利无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待法院审判。
对于格力电器而言,后续若不能举证该涉案专利无效,就要付出“1.67亿元”的赔偿。
双方此前已多次交手,奥克斯空调赔了近5000万
格力电器与奥克斯空调的结怨已有多年。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格力电器与奥克斯空调关于专利权的诉讼最早在2015年12月,至今相关文书高达121篇。而天眼查司法风险信息显示,格力电器与奥克斯之间有关专利权的诉讼有至少78件。此前多场官司,奥克斯空调累计被判赔偿格力电器近5000万。
2020年5月,格力电器和奥克斯之间结束了一个长达三年多的知识产权官司,格力电器获赔4000万元。这是迄今为止家电领域判赔数额最高的生效判决,被不少网友称为“家电行业最贵侵权案”。
回溯来看,2017年1月25日,格力电器就宁波奥胜侵害专利权,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宁波奥胜停止产销相关产品,并赔偿4000万元。格力电器称,其是ZL200820047012.X“一种空调机的室内机”实用新型的专利权人,宁波奥胜存在重复恶意侵权行为。2018年4月20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宁波奥胜停止侵权等、赔偿4000万元。随后,奥胜公司不服此项判决,并提出再审请求。2020年3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维持原判。
近年来,格力与奥克斯之间的“大战”多番上演。2019年6月10日,格力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举报信,举报奥克斯销售不合格空调。当时,格力电器在官方微博上发布《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信》称,奥克斯生产的部分型号空调产品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经过格力电器委托有专业素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验证,检测结论与格力公司检测结论一致,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的检测结论均为不合格。
2019年6月28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上级局转办的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涉及8个型号空调能效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举报材料,当天决定予以立案。2020年4月,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就奥克斯空调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案,要求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十万元。
格力电器市值一年蒸发近2000亿元
除了专利权纠纷外,格力电器的业绩及股价表现,也被市场关注较多。
自去年12月初高点66.79元/股以来,格力电器股价已持续调整了一年,尽管在此期间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了上百亿元股份,但让未能阻挡股价的下跌,1年期间累计跌幅达到44%,市值蒸发近2000亿元,跌幅位居家电板块第一。同期,老对手美的集团股价下跌20.6%。
业绩方面,2021年前三季度,格力电器实现营业收入1381.35亿元,同比增长9.73%,实现净利润156.45亿元,同比增长14.21%。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收470.83亿元,同比下降16.50%;净利润61.88亿元,同比下降15.66%。
研究机构指出,三季度公司收入端受新零售渠道改革、代理商转型服务商,经营模式从压货分销逐步向零售周转转变,短期居民消费在疫情反复、通胀传导等多重因素冲击下,可选消费需求递延,公司收入表现不佳。虽然短期行业价格竞争趋缓,但原材料价格仍处于同期高位水平,需依托产品迭代不断消化成本影响,盈利能力恢复尚需时间。格力电器仍处于渠道变革期,新零售变局下,公司仍在寻找适合新时期的销售模式。
格力电器加码新能源业务,盾安环境飙涨76%
虽然短期业绩承压,但不少机构对格力电器在新能源领域的布局表示看好。
今年8月底,格力电器通过收购银隆新能源,进入新能源车电池领域。8月31日,格力电器通过参与司法拍卖公开竞拍方式,竞得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银隆)30.47%股权,同时,董明珠将其持有的银隆新能源17.46%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委托公司行使。本次交易完成后,格力电器将持有银隆新能源30.47%的股权,并合计控制银隆新能源47.93%的表决权,银隆新能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资料显示,银隆业务范围涵盖纳米级钛酸锂材料、钛酸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电动汽车整车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领域。同时为电网、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移动通信营运商等提供储能系统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
当时,有券商分析师表示,随着格力实现控股,银隆的内部治理及生产经营有望得到快速恢复,叠加新能源行业当前处于政策+供需向好的双重驱动的红利期中,以及双方协同效应的释放,银隆后续业务拓展可期,格力的新能源业务占比有望持续提升。
11月16日晚间,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公司拟21.90亿元受让A股上市公司盾安环境2.7亿股股份,每股受让价格为8.10元。同时,格力电器拟以现金方式认购盾安环境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1.39亿股股票,非公开发行定价为5.81元/股,认购价款约8.10亿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格力电器将持有盾安环境4.1亿股股份,占发行后盾安环境总股本的38.78%。盾安环境将成为格力电器的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消息披露并复牌后,盾安环境股价上涨了76%。不过,盾安环境在停牌筹划控制权变更前,股价连续两天涨停,被投资者质疑内幕消息是否提前泄露。
对于此次收购,格力电器表示,标的公司盾安环境的空调制冷元器件业务具备较深的技术积累和良好的生产制造能力,新能源热管理器相关产品矩阵完善,已同国内众多知名企业开展业务合作。格力电器看好盾安环境作为全球制冷元器件行业龙头企业的产业价值,拟通过本次交易进一步提高公司空调上游核心零部件的竞争力和供应链的稳定性,发挥公司与标的公司的业务协同,完善公司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的产业布局。
据了解,盾安环境的全资子公司盾安汽车热管理公司自2017年成立,在新能源车用电子膨胀阀、截止阀等产品方面具有技术优势,公司已与主流新能源车企及系统公司建立了合作,包括比亚迪、蔚来、理想、一汽、上汽、吉利、长安、合众、零跑等主机厂(产品已应用于包括比亚迪秦、汉、元、DE、吉利极氪001等多款车型),法雷奥、空调国际、马瑞利、三电、松芝、豫新、博耐尔等车用空调系统厂及银轮、拓普等汽车零部件企业。
同时,盾安汽车热管理公司与宁德时代、微宏动力、盟固利等电池企业及宇通、中车、一汽解放等商用车车企在商用车电池热管理领域也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已有供货业绩。
招商证券分析师陈东飞表示,新能源汽车领域是格力多元化拓展的方向之一,公司此前通过收购银隆新能源进入新能源车电池领域,本次交易(控股盾安环境)有助于格力完善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的产业布局。预计格力电器2021-2023年实现归母净利润247亿元、276亿元、305亿元,对应2021-2023年估值分别8.7/7.8/7.0倍,维持“强烈推荐-A”评级。
国泰君安家电团队指出,格力电器完善空调与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产业布局,有望提升长期竞争优势。由于公司完成回购股份注销,注销比例占总股本1.68%,EPS有所增厚,2021-2023年归母净利润为233.2亿元、251.1亿元、266.1亿元,同比+4.5%/+7.7%/+6.0%。参考行业估值中枢,给予公司2021年12倍PE,目标价为47.3元,维持“增持”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