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刘尚希:数字税是我国未来发展不能绕开的一个大问题

2021年12月3日08:09:39全文|刘尚希:数字税是我国未来发展不能绕开的一个大问题已关闭评论

 新浪财经2021年会暨第14届金麒麟论坛于12月2日在线上举行。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刘尚希出席并演讲。

 刘尚希在演讲中表示,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数字革命已经到来,人类文明也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数字文明。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该如何去适应这种数字化的趋势,也加快数字财政的建设,是值得深入研究的一个重大的课题。

 对于“数字化”,刘尚希表示,数字化不只是一个概念,而是一场新的革命。“数字革命放在工业革命的框架下认识,有可能贬低了数字革命的重大影响以及它的意义。毫无疑问,数字革命是在工业革命的基础上面发生的,但是数字革命的逻辑远远已经超越了工业革命”他说。

 刘尚希强调,数字财政建设需要财政理论的创新。

 他表示,在人类文明进入数字文明的新的历史机遇面前,有必要在继承的基础上面,对传统的理论进行重构,对许多原有的概念、指标,也都需要重新定义,这意味着我们的知识体系需要更新。

 “财政、政府的收入,比如说税收,我们平时说的直接税、间接税等等这么一些基本的概念,实际上也需要全新去定义,这就意味着在数字化的趋势下,数字财政建设面临着许多新的理论问题,需要深入去探讨。”刘尚希说道。

 他进而谈到,数字经济带来了新的税基,因为数字平台超时空的这种供给的匹配方式,导致这个交易过程是在虚拟空间完成的。“过去针对实体的这种征税基础已经不存在了。所以,澳洲就开始征收数字税,比如说法国,已经开始实施数字税。我们国家实际上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未来的发展,数字税是不能绕开的一个大问题。”他说。

 最后,对于如何建设数字财政,刘尚希表示四个方面的任务。

 一、要形成更大的数据整合能力。在大数据思维下,要通过财政数字化建设,要对现有的结构化数据进行整合,这样就可以为整个国家财政进行立体的画像。同时还要将这些财政数据拓展到非结构化数据,包括行为数据、文本数据、图片数据等等。融入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打造财政数据中台,通过自动采集、自动分析,自动形成图表,甚至自动形成分析报告。

 二、完善数字财政建设的会计基础。在数字化时代,伴随着经济的金融化、财富的金融化,会计要素问题变得越来越模糊了。“比如说我们时常谈到的一个概念——明股实债,就是一种权证,它既不是股票,也不是债券,这种权证现实中会不会存在?实际上它已经存在,就是明股实债。我们有时候是当成一个问题去讨论的,实际它就是一种新的形态,只是我们没把它当做一种新的形态去认识,我觉得它既不像债,又不像股票,名义上是股票,实际上又是债务。所以,我们不如承认它,其实这正是一种新的形态。”他举例说。

 所以,现在资产的计量上也出现了不确定性的问题,面对诸多的不确定性,这会从底层架构上影响宏观经济的运行,改变宏观经济的运行逻辑。这些问题在数字化、金融化叠加在一起的这种条件下,可能对我们整个在工业化时代的经济学、会计学、财政学都带来了一个巨大的挑战。

 三、数字财政建设要有完善的法律基础。刘尚希解释称,数字化是共享经济,这成了一个鲜明的特点,这种共享实际就是超越了传统的所有权,在使用权上通过数字技术,大家在不同的时空,可以跨时空地来共享,这将改变我们整个经济的一个基础。产权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而产权中再加入数据这个关键生产要素之后,产权的内涵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这对税收制度、预算制度、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都会产生深刻的影响,这意味着原有的财政体系的架构也需要重新去考虑。

 四、要着力打造财政大数据的应用场景,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他谈到,过去财政主要任务是要提供公共服务,现在数字化条件下,应当提供基于大数据的各种应用场景的服务。数字化应用场景的打造已经变得越来越重要了,在这些方面,企业的探索远远走在政府的前面,一些数字巨头通过他们发现的大数据应用场景,将数据转化为了一种资源、一种资产,形成了品类繁多的数据产品,也带来了巨大的商业价值。“但是对政府来说,大量的数据,比如说财政数据,怎么转化为产品,怎么样让社会来共享,这个问题涉及到政府的治理能力的提升。”

 刘尚希最后总结,在数字化趋势下加快数字财政建设,它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还涉及到财政理论更新的问题,更是涉及到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它的这种作用能不能充分发挥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讲,财政数字化建设或者说数字财政,它是整个国家治理的基础设施。因为它是基础,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很自然,数字财政也是国家治理的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要加快数字财政建设的进程。”

 以下为演讲实录: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

 大家好!非常高兴参加这个盛会。我发言的题目是“适应数字化趋势,加快数字财政建设”。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数字革命已经到来,人类文明也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数字文明。这意味着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社交方式和以往都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数字化生存已经成为一种现实。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该如何去适应这种数字化的趋势,也加快数字财政的建设,这是值得深入研究的一个重大的课题。

 我想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数字化不只是一个概念,而是一场新的革命。我们对数字化的理解,有的是放在工业革命的框架下去认识的,认为数字技术革命是新一轮的工业革命,有的称之为“第四次工业技术革命”。我认为把数字革命放在工业革命的框架下认识,有可能贬低了数字革命的重大影响以及它的意义。数字革命应当与农业革命、工业革命放到同等的历史地位上去考察,因为数字革命与历史上发生的农业革命、工业革命的逻辑是不一样的。毫无疑问,数字革命是在工业革命的基础上面发生的,但是数字革命的逻辑远远已经超越了工业革命。所以,这意味着我们从工业文明已经进入到数字文明,数字革命的核心就是要通过数据与技术的融合,对整个社会进行重构。像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等,它不仅仅是一种技术,这些技术整合在一起,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交往方式都会发生重构,这就意味着传统的理论可能都逐渐地不太适应了。我们传统的经济学、财政学都是诞生于工业化时代,进入数字文明、数字化时代,可能就需要理论上面的变更,只有这样才能跟上数字革命,跟上数字化这种趋势。

 所以,在这里我想强调的是数字文明不同于工业文明,数字革命超越工业革命。只有从这个角度去看,才能真正认识到人类文明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才不会简单地把数字化视同为工业化的一个延伸,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数字财政建设需要财政理论的创新。

 从大的历史阶段来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的理论有一个大的变化,在计划体制下基本是按照传统的政治经济学来构建的。改革开放之后又吸收了很多西方的文明成果,引进了很多的理论和方法,在这个基础上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一些理论,以及相应的一些指标体系、管理体系。从整体上看,我们现在很多理论问题、很多概念、很多指标都是基于工业化时代的理论而形成的,有不少也是来自于西方国家。

 如今我们国家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人类文明进入数字文明的新的历史机遇面前,我们有必要在继承的基础上面,对传统的理论进行重构,对许多原有的概念、指标,也都需要重新定义,这意味着我们的知识体系需要更新。

 数字革命会颠覆传统的社会架构,比如说企业专门已经习以为常的这么一种组织形式,在数字化的趋势下,其实就发生了大的变化。比如说数字平台企业跟传统的工厂、公司,它在功能上、盈利模式上、管理上,以及它的社会属性上,其实都有了全新的变化,这就意味着我们需要去重新认识。

 再看财政、政府的收入,比如说税收,我们平时说的直接税、间接税等等这么一些基本的概念,实际上也需要全新去定义,这就意味着在数字化的趋势下,数字财政建设面临着许多新的理论问题,需要深入去探讨。

 如果缺乏理论的支撑,仅仅通过技术手段和按照传统的理论框架、传统的概念、指标来定义数据,来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可能仅仅是一个信息化,它不能称之为数字革命,那就意味着可能我们没有跟上这个数字革命的步伐。比如在我们传统的理论中,区分什么是直接税、间接税,就是判断税赋能不能转嫁,能转嫁的就是间接税,不能转嫁的就是直接税,现在看起来这么一种方法,或者说这么一种认识,已经越来越不相适应,因为现在的直接税其实它也是可以转嫁的。比如个人所得税,从当前来看似乎是一个事后的再分配,其实它可以通过价格去进行转嫁的。在现实生活中间这样的例子很多,最典型的比如财产所得,应当财产所得是要交纳所得税的。比如说我们卖房子,卖房子的人,房子的差价形成的所得要缴纳所得税。但是这种税往往是在交易的价格中是由买方负担的,所以,在谈交易价格的时候,其实就把这种税赋转嫁给了买方。这就是说在这种资产交易中,这种所得它往往可以通过资产定价的方式进行转嫁。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讲,直接税也是可以转嫁的。比如说还有工薪所得,这也是所得税的一个重要内容。

 工薪所得交纳所得税,其实它也可以进行转嫁,比如说一些用工协议里头,他的工资可以进行约定,是税前收入还是税后收入?工资作为劳动力的价格,它也是可以转嫁它其中所包含的税赋,当然这取决于劳动者的地位。如果说是研发人员,毫无疑问,他的转嫁能力就比较强,但普通的打工人,可能就难以转嫁。所以,传统的理论来区分直接税、所得税,来看待税赋的转嫁,很显然现在是越来越不相适应了。在数字经济条件下,更不相适应。所以,数字经济带来了新的税基,因为数字平台超时空的这种供给的匹配方式,导致这个交易过程是在虚拟空间完成的。过去针对实体的这种征税基础已经不存在了。所以,澳洲就开始征收数字税,比如说法国,已经开始实施数字税。我们国家实际上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未来的发展,数字税是不能绕开的一个大问题。

 过去我们国与国之间考虑的是怎么避免重复征税,在数字经济条件下,面对着全球化的趋势,可能不仅仅是避免重复征税的问题,而是这个税基在世界各国之间怎么样进行分配的问题,这涉及到各个国家的税收主权和国家利益,这就成了一个全新的问题。

 所以,从这些方面看,数字财政的建设不仅仅是一些技术基础设施,而是事关利益关系的调整。这不仅仅是关系到国内,也关系到国与国之间利益关系的调整、利益的分配。尤其作为一个大国,大国财政的素质能力,对一个国家利益的保护,那是至关重要的。

 第三点,数字财政建设将面临着至少有四个方面的任务。

 一,要形成更大的数据整合能力。财政是生产数据的,每天都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数据,但是这些数据是分散在各个部门、各个地方、各个单位,这些数据还未能整合起来让社会共享。在大数据思维下,要通过财政数字化建设,要对现有的结构化数据进行整合,这样就可以为整个国家财政进行立体的画像。同时还要将这些财政数据拓展到非结构化数据,包括行为数据、文本数据、图片数据等等。融入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打造财政数据中台,通过自动采集、自动分析,自动形成图表,甚至自动形成分析报告,这样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它的这种作用就能更充分地发挥出来,财政政策的作用、效果,也能得到更精准的预判和进行分析。

 二,完善数字财政建设的会计基础。大家知道会计是所有经济活动甚至政治社会活动的基础,这就涉及到一些会计要素在数字化时代怎么去确认和怎么样计量的问题。比如说什么是资产,什么是负债,什么是权益性的,什么是负债性的,在工业化时代这些问题似乎都是清晰的。但是在数字化时代,伴随着经济的金融化、财富的金融化,这些问题变得越来越模糊了。比如说我们时常谈到的一个概念——明股实债,就是一种权证,它既不是股票,也不是债券,这种权证现实中会不会存在?实际上它已经存在,就是明股实债。我们有时候是当成一个问题去讨论的,实际它就是一种新的形态,只是我们没把它当做一种新的形态去认识,我觉得它既不像债,又不像股票,名义上是股票,实际上又是债务。所以,我们不如承认它,其实这正是一种新的形态。比如说REITs,基础设施的REITs发行的收益凭证,其实它既不是股票,也不是债券,类似这些问题其实是越来越多了。比如说像独角兽的企业,它的估值既不是按会计准则去进行估值,也不是按照资产评估来进行估值,也就是根据市场的看法,基于它未来潜在的价值来进行估值。过去我们看资产的价值,可能更多的是考虑它的历史成本,考虑它现有的价值,比如说公允价值,但是还得要考虑未来它的潜在价值及其风险。所以,现在资产的计量上也出现了不确定性的问题。资产的确认计量,我们要让它客观,但是它可能不准确。所以,一般现在不按历史成本法,而是按公允价值对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但即使采用这种公允价值来进行计量,比历史成本法进了一步,变得真实了,但是它不准确,它没有考虑到风险。如果再把风险考虑进来,这个时候它才是真正是准确的潜在的未来资产价值,但这三者不可兼得,所以,这一项资产同样出现了测不准的问题。

 这些问题在数字化、金融化时代,这就完全不同于工业化时代的那种确定性。面对诸多的不确定性,这会从底层架构上影响宏观经济的运行,改变宏观经济的运行逻辑。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有人称之为是资产负债表危机,实际就是资产与负债的估值在高度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快速地发生变化。原来有净资产的变成了资不抵债,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形成一连串的风险的传递,进而引发公共危机。所以,这些问题在数字化、金融化叠加在一起的这种条件下,可能对我们整个在工业化时代的经济学、会计学、财政学都带来了一个巨大的挑战。

 三,数字财政建设要有完善的法律基础。比如说我们要编制政府的资产负债表,政府部门要有财务报告,这里就涉及到一个确权的问题。比如说全民所有的资产,从所有者来看,只有一个,那就是国务院来代表,但是实际的占有、使用、处置以及收益权,很多又是在地方,有的在部门。这里头就涉及到一个确权的问题。我们过去是按照所有权或者说以所有权为基础来编制资产负债表,现在更多是要按照控制权或者说使用权来编制资产负债表,尤其在我们国家,政府的资产负债表和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从所有者的角度来看,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与政府是紧密相连的,但是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来看,又不能简单地把国有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等同于政府的资产和负债。这里头就存在着在公有制条件下一些新的问题,在私有制国家,这些问题可能是清楚的。但是在公有制为主体的这种条件下,政府的资产负债表怎么来变?需要新的理论。特别现在是数字化,数据成为新的生产要素,甚至是关键的生产要素。过去讲生产关系中人的地位,讲劳动与生产资料结合的方式,现在就面临着在数字化条件下,在数字关系中人的地位,劳动与数据作为生产资料的结构方式。人生活在数据之中,人甚至生活在系统之中,但是人的行为又不断地产生新的数据。所以,传统的政治经济学所解释的那种生产关系,加入数据这个关键的生产要素之后又发生了一个大的变化。很显然,这也需要从法律上面重新加以确认。比如说数据的确权的问题,这是当前的一个热点问题,也是一个难点问题,相应的就是财产权利怎么来进行确认?这跟工业时代的财产权利(不同),很显然就需要重新定义了。

 数字化是共享经济,这成了一个鲜明的特点,这种共享实际就是超越了传统的所有权,在使用权上通过数字技术,大家在不同的时空,可以跨时空地来共享,这将改变我们整个经济的一个基础。产权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而产权中再加入数据这个关键生产要素之后,产权的内涵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这对税收制度、预算制度、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都会产生深刻的影响,这意味着原有的财政体系的架构也需要重新去考虑。

 四,要着力打造财政大数据的应用场景,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过去财政主要任务是要提供公共服务,现在数字化条件下,应当提供基于大数据的各种应用场景的服务。数字化应用场景的打造已经变得越来越重要了,在这些方面,企业的探索远远走在政府的前面,一些数字巨头通过他们发现的大数据应用场景,将数据转化为了一种资源、一种资产,形成了品类繁多的数据产品,也带来了巨大的商业价值。但是对政府来说,大量的数据,比如说财政数据,怎么转化为产品,怎么样让社会来共享,这个问题涉及到政府的治理能力的提升。

 所以,在数字化趋势下加快数字财政建设,它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还涉及到财政理论更新的问题,更是涉及到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它的这种作用能不能充分发挥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讲,财政数字化建设或者说数字财政,它是整个国家治理的基础设施。因为它是基础,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很自然,数字财政也是国家治理的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要加快数字财政建设的进程。

 我就谈这么一点看法,不一定对,供大家参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