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逍遥镇”“潼关肉夹馍”无权收加盟费_商标_注册人_集体

2021年11月27日08:01:29国家知识产权局:“逍遥镇”“潼关肉夹馍”无权收加盟费_商标_注册人_集体已关闭评论

国家知识产权局:“逍遥镇”“潼关肉夹馍”无权收加盟费

国家知识产权局:“逍遥镇”“潼关肉夹馍”无权收加盟费

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刚刚,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答记者问。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出,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注册情况是怎么样的?如何看待“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事件?

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责成地方相关部门深入了解事件进展,加强对各方保护和使用商标的行政指导,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处理有关商标纠纷,既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又要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处理好商标权利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