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六大国有行齐发公告,这类存款产品规则"有变",中小银行压力来了?
距离“靠档计息类”产品压降自律约定生效将满一年,六大行齐发公告,宣布调整计息规则。
12月14日,工、农、中、建、交、邮六家国有银行发布公告称,自2021年1月1日起,目前采用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的产品,计息规则将调整为提前支取按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
根据六大行公告,此次调整涉及各行采取靠档计息的个人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产品,其中包括工商银行的“节节高”、“拥军宝”,农业银行的“定利盈”,中国银行的“定利多”、“中银步步高”,建设银行的“惠存通”,交通银行的“超享存”、“智慧定期”,以及邮储银行的“邮利丰”等产品。
据了解,去年12月,央行组织利率自律机制发出自律倡议,约定各银行压降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产品。此后,“靠档计息类”存款产品开始逐步退出市场。一位接近地方监管人士指出,监管部门规范“靠档计息类”产品,旨在引导负债成本下降,进而引导银行降低贷款利率,惠及实体经济。
何为“靠档计息”?
近年来,“靠档计息类”产品已经成为商业银行“揽储”利器。所谓“靠档计息类”产品,主要是指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时,不按活期利息计算,而是按照最近一档的定期存款利率计息,此类产品的特点是可以兼顾活期存款流动性和定期存款高利率。
根据央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一年期、二年期、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分别为1.50%、2.10%、2.75%;活期存款利率为0.35%。也就是说,一张20万元的三年期大额存单,如果在第一年末发生提前支取,采用靠档计息方式,也就是按照最近一档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储户可获得3000元利息,但如果按照活期利率计算,储户仅可获得700元利息。
央行在今年9月发布的《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增刊中指出,部分金融机构通过发行活期存款创新产品和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等所谓“创新产品”吸收存款,利率水平明显超出市场同期限存款利率,且违反了《储蓄管理条例》《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根据《储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定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的部分,应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旨在让利实体经济
事实上,在此次六大行公布调整计息以前,已有多家银行宣布暂停“靠档计息类”产品发售。例如,广发银行于9月11日宣布,终止“定活智能通”及“智能分段计息”业务。
据了解,央行已于去年组织利率自律机制发出自律倡议,约定各银行立即停止新办并逐步压降存量不规范的存款创新产品,同时将各金融机构压降计划的执行情况纳入MPA和合格审慎评估考核,其中,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产品的自律约定生效日为2019年12月17日。
今年3月,央行又下发《关于加强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存款类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存款利率和计结息管理有关规定,整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等不规范存款创新产品。
前述接近地方监管人士指出,央行通过规范商业银行揽存行为,亦是在引导负债成本的下降,进而引导银行降低贷款利率,惠及实体经济。“为应对疫情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影响,党中央、国务院要求金融机构要为实体经济让利,其中,贷款方面的让利占有相当比重。”他指出,“这就需要银行从负债端来降低银行的资金成本,以达到降低贷款利率的目的,否则很难完成让利实体经济的目的。”
根据央行披露,截至2020年8月末,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产品较自律约定生效日已压降38%,压降效果显著。
中小银行受影响较大
前述接近地方监管人士也认为,从当前大型银行揽存优势来看,取消靠档计息并不会对大型银行产生多大的影响。“大型银行不但有网点多的优势,还有大额存单等产品以及结算方面的优势。”他指出,“而且六大行同步调整计息规则,也防止了六大行之间出现不正当竞争。”
但他表示,对于中小银行来说,由于需要大幅压缩结构性存款规模,揽存的压力确实不小。亦有业内人士指出,中小银行揽储的一大优势就是提供更高的利率水平,所以计息规则调整后面临的储户流失风险比大行更高。“储户要得到原来预期的利息,就必须持有到期,一些储户考虑到自身流动性需求,可能会选择在调整日前提前退出。”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也表示,随着智能存款、“靠档计息类”等创新存款产品被逐步规范,过往中小银行通过“高息”来吸引客户的途径被阻断,中小银行亟需通过其他方式来应对大行竞争与缓解揽储压力。也因此,在靠档计息类产品下架以后,有不少中小银行用“按月付息”、“分期付息”类产品作为对靠档计息产品的一种替代,还有部分银行上线可转让大额存单,以满足客户对流动性的需求。
因此,中小银行应加强自身特色优势建设,“可以是产品优势、服务优势、网络优势等”,“但无论怎样进行竞争,必须要把合法合规挺在前面,否则将会受到监管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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